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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为有效规范电信市场经营行为,全面了解电信市场发展状况,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要求,我局定于2013年2月1日起组织开展2012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
二、年检时间
省内各增值电信企业应当在2013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年检材料,参加年检。
三、年检材料报送
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年检系统网站(https://tsm.miit.gov.cn)提交年检报告及相关材料(信息提交后,如果材料不合格可能会被退回,请及时登陆系统关注信息的审核状态),年检系统中的年检信息审核合格后,将电信业务许可证提交至我局进行审验。
四、年检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公司的年检报告内容包括:本年度电信业务经营情况;网络建设、业务发展、在职人员数量及机构变动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执行国家政策和电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等情况;
(四)公司201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年检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样式登陆管局网站下载,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
(一)相关检查
年检期间,我局将对IDC/ISP持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履行备案开通网站的行为;是否存在资源转租行为;企业在人员配置、场地设施建设、系统平台、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
(二)年检合格的标准
1、提交各项的年检材料真实有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2、通过2012年度工商营业执照的年检;
3、2012年度,无违规经营电信业务行为记录或有违规记录但已执行完毕;
4、年检期间,未发现存在违规行为。
(三)年检的处理方式
对年检合格的企业,我局将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记录表加盖印章,并交还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于未按时参检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企业,纳入年检整改范围。年检整改期于2012年4月15日截止,届时我局将不再接受年检材料,并于5月初公布所有年检合格企业名单。
(四)基础电信企业落实年检结果的责任
增值电信企业经营许可年检合格是基础电信企业为其提供业务接入的前提条件,我局已要求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保障年检结果的有效落实。
六、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联系电话:53005815
邮箱:hljtxglj@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5号
邮政编码:150001
附件:年检承诺函.doc
二〇一三年二月